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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规定(2009年6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)

时间:2009-06-08 | 来源:| 阅读:314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
第1218号

  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,广泛应用于塑料、涂料、粘合剂、食品包装材料生产。我部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,对非法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三聚氰胺污染源调查显示,三聚氰胺可能通过环境、饲料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饲料中,但含量极低。大量动物验证试验及风险评估表明,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低于2.5mg/kg时,不会通过动物产品残留对食用者健康产生危害。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,保证养殖动物及其产品安全,现将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定为2.5mg/kg,高于2.5mg/kg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一律不得销售。

  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  特此公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六月八日

附件:禁止在饲料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规定(2009年6月8日农业部公告第1218号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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